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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闖紅燈撞女害命危 野馬男收押
中央社∕苗栗縣十五日電
桃園市葉姓男子日前在社群軟體發布涉嫌恐嚇限時動態,並在台南逆向危險駕駛引發爭議,昨在苗栗縣又超速闖紅燈撞擊女騎士致重傷昏迷,檢方晚間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警調查,二十二歲葉姓男子上午五時許駕駛黃色「野馬」跑車,以破百時速在苗栗縣竹南鎮道路超速、闖越紅燈行駛,並於五時四十六分許,在竹南鎮台一己線路段、德照橋十字路口,高速衝撞一輛機車,導致廿一歲巫姓女騎士重傷昏迷。
家住桃園市大園區的葉姓男子日前曾駕駛同一輛跑車在台南闖紅燈、逆向行駛,並被網友發現在社群網站IG限時動態發布「陳時鐘,你是我會開最多槍的人」等涉嫌恐嚇言論,引發爭議,同時遭警方函送法辦。
葉男昨清晨肇事後,在IG限時動態發文稱「把她撞飛前的零點零一秒,我的直覺有瞬間把速度降到最低」、「她原本是完全沒心跳的,如果今天不是我救的話,她基本上永久植物人」,甚至在警局製作完筆錄,由警方移送苗栗地檢署時,以上銬雙手比出中指,回應媒體的詢問。
苗栗地檢署指出,經調閱沿路監視器等證據,檢察官考量葉姓男子在速限六十公里路段,貿然以超越時速一百公里嚴重超速伴隨闖紅燈之危險駕駛行為在道路上行駛,顯然漠視其他用路人權益並高度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此類車禍不能僅以單純過失視之。
另考量葉男日前在台南市才因闖紅燈、逆向行駛經警方認定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若不羈押將難以防免再次危險駕駛傷害他人之風險,有羈押必要,因此以葉姓男子涉嫌刑法重傷害、公共危險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反覆實施重傷害犯罪等理由,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