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訓實體上課有條件 勞動部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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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因應疫情警戒降為二級,為讓職業訓練班可恢復實體上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十六日指出,已訂定「職業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起只要符合管理指引的職業訓練班,將可以進行實體上課。

發展署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宣示的通案性原則,包含全程佩戴口罩(飲食除外)、實聯制、維持人流控管,及室內人數限制五十人,且室內空間至少每人二點二五平方公尺等相關規定,而且訂定防疫管理指引。

除要求落實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及造冊,且應備妥防疫物資定期清消外,於首次開放恢復實體上課前,工作人員(含師資及相關行政人員)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十四日者,首次提供服務前,須提供三日內快篩或PCR檢驗陰性等證明,且每週定期快篩。

發展署呼籲,訓練單位或職業訓練機構遵照上開指引完成防疫管理自我查檢表,經發展署所屬分署、地方政府或直接監督機關備查後,方可恢復實體訓練,並請務必個別通知參訓學員有關復課事宜,以保障參訓學員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