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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計畫地上物協議價購 延長受理期限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航空城計畫地上物協議價購,因部份地主未在八月十三日期滿前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以致無法領取加發的補償費,因此,桃園市府昨天宣布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八月二十四日,以保障居民權益。
航空城計畫其他搬遷區地上物部分徵收公告,原定今年五月七日期滿,市府考量有部分建物所有權人因故未能在市府及民航局陳報徵收計畫書前,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因此將期限延長至八月十三日;經過放寬申請期限後,在機場園區部分,同意協議價購比例目前已達百分之八十三,建物總補償費為二百九十一億元;在附近地區(第一期)部分,同意協議價購比例則提升至百分之八十,建物總補償費達一百七十八億元。
協議價購補償費多達被徵收款項的百分之七點五,基於保障被徵收者權益,桃園市府再次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八月二十四日,讓有意願與市府進行協議價購者,在協意價購期滿前可以至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補簽訂協議價購同意書及契約書。
另外,桃園市府也著手辦理其他搬遷地區,自願優先搬遷作業,在明年三月搬遷者,會發給百分之二十救濟金;明年十二月完成搬遷者,可以發給百分之十五的優先搬遷獎勵金。
桃園市政府昨天表示,有意願優先搬遷的居民,可以向市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