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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級警戒上課不繳罰款 女師遭扣存款全繳清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今年五月全國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在嘉義縣竹崎鄉開設補習班的黃姓女子,卻於五月二十六日為四名學生課後補習被查獲,嘉義縣政府裁處三十萬元罰鍰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嘉義分署收案後,查扣黃女銀行存款後,罰鍰全清償。
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表示,全台三級警戒防疫期間禁止五人以上群聚,黃姓義務人於疫情警戒期間,被現場稽查到為未成年學生補習上課,違反中央防疫措施規定,被嘉義縣政府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罰鍰三十萬元,但義務人對此罰鍰處分不服,經縣政府催繳不繳後移送強制執行。
嘉義分署通知義務人繳納,但未獲理會,執行人員到補習班等處現場執行,大門深鎖,不得其門而入,執行人員快速調取義務人財產資料,查得義務人有多筆不動產、兩部車輛及銀行有多筆存款並有外幣存匯記錄。
嘉義分署表示,經認定,黃對繳納通知不予理會後,執行人員隨即查扣黃女的銀行存款及澳幣二七一0元後,三十萬元罰鍰全數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