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政治獻金法挨罰遭追繳 統促黨不服 興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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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白狼」張安樂兒子張瑋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因無償提供十台小發財車給統促黨使用,另外未在彌補營利事業前即捐贈政治獻金,監察院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分別裁罰統促黨二百七十四萬,華夏二百四十二萬元,兩公司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院審理後判決兩公司敗訴。

判決指出,華夏自民國一0四年十月至一0七年十二月底止,向協新汽車公司承租小發財車十輛,並無償提供統促黨使用。監察院認無償提供車輛的行為屬於非金錢的政治獻金。

監院也發現,華夏一0六年、一0七年度捐贈時,均屬前一年度有累積虧損、且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依規定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依政治獻金法等規定,按兩年度捐贈金額,各裁處華夏一百萬、一百四十二萬多元,共二百四十二萬多元罰鍰。

統促黨收受華夏無償提供的車輛後,截至一0七年十二月底共三十八個月,未於收受時開立受贈收據,且因華夏捐贈時,屬前一年度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統促黨收受不符合規定的政治獻金,未返還或繳庫,且故意不實申報,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就一0五年、一0六年度不實申報部分各罰二十萬元。就一0七年度不實申報裁處九十二萬元,共罰一百三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