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議員許又仁推動南市高中、國中小校長遴選法規提升法源位階,由市議會立法制定自治條例,期間傳出不同意見,但經府會協商後,同意將校長遴選規定提升為「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相關爭議暫時落幕。自治規則預計在一一一年校長遴選作業開始前完成法規訂定程序。
許又仁提案由市議會立法制定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以避免行政權過度介入。他透露,高中校長遴選自治條例最後有十四名議員連署,國中小校長遴選自治條例則有十五名議員連署,上週五他原本已送入議會法規委員會完成提案,希望在九月初臨時會排入議程審查。
不過,日前市府緊急指派戴謙副市長、教育局鄭新輝局長與許又仁協調,由郭信良議長主持,達成共識,由市府教育局訂定自治規則,送市議會查照。
許又仁指出,他推動校長遴選從行政規則提升為自治條例立法的初衷就是要求教育局依法行政,勿過度干涉,破壞家長、教師及校長參與的民主機制,並能接受議會監督。市府同意訂定「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也是朝這個目標前進。
教育局表示,該自治條例提案經溝通後達成共識,教育局同意在不影響目前穩定的校長遴選運作方式、維持可及時因應中央法規修訂和適切回應校長遴選需求的原則下,將遴選要點改訂為自治規則,以化解校長疑慮、讓校長可以安心辦學,進而確保學生的受教權與學校經營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