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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副刊〉哆啦A夢與我
■陳冠豪
從有記憶以來,我一直很喜歡哆啦A夢。
矮矮胖胖的身形、圓圓大大的頭、同樣圓圓的眼睛,加上沒有手指的手,脖子上綁著一顆小鈴鐺,哆啦A夢光是外型就相當討人喜歡。加上他樂觀的個性,總是不厭其煩地幫助大雄,雖然偶爾也會有點小小的抱怨,在漫畫的格子角落碎碎念,但還是令人打從心底喜歡這個已經問世超過五十年的動漫角色。
一開始,家中有好幾本哆啦A夢的漫畫,想是母親買回來的。我馬上就被故事中各種新奇的道具吸引,有趣的情節讓我一頁接著一頁不斷翻閱,一本看完接著一本,最後一本看完再從第一本從頭看起,每本都看了無數次,翻到頁面邊緣都捲起也不干休。
母親看我感興趣,便繼續添購新的漫畫。那時版權意識尚未抬頭,各家出版社自行出版自己的版本,很多故事一直重複出現、被改編,還有出版社自創的故事,隨意組裝幾個故事就是新的一本漫畫。但小孩子一點都不在意,只要有哆啦A夢,不管是什麼故事、同樣的故事不管看幾次,都是一樣趣味橫生。
短篇的故事通常以大雄被胖虎或小夫欺負開始,進而尋求哆啦A夢的幫助,哆啦A夢此刻便會拿出神奇道具,幫助大雄化解危機;但道具常被大雄濫用,最後以哆啦A夢幫大雄收拾爛攤子為結束。而在長篇故事裡,漫畫中的時序往往是暑假,眾人因為感到無聊,而拜託哆啦A夢帶領他們造訪未知的世界秘境、宇宙蠻荒,展開與平常不同的奇幻冒險。過程中難免遭遇險阻,但最終往往化險為夷,平安賦歸。
最早以前,哆啦A夢的名字叫做小叮噹,因為他的脖子上便繫著一顆鈴鐺。直到1997年,大然文化出版以日文音譯「哆啦A夢」為名的單行本漫畫,才開始普遍稱為哆啦A夢,而這也是日本正式授權的版本,小叮噹的名稱漸漸被隱沒在時光的巨輪之中。現在,小叮噹有時候被當成某種年齡的標記,有些人避之唯恐不及,但我則甘之如飴,有幸能參與到這個名字的記憶。
漫畫看完,母親開始租動畫給我。
那時出租店裡的都是VHS錄影帶,像書本一樣大小的塑膠盒子,也像放大版的錄音帶。將塑膠盒子推進錄影機中,錄影機會發出機械動作與齒輪轉動的聲音,等個幾秒,電視上便播放出哆啦A夢的身影來了。在等待的那幾秒,因為出租店的錄影帶大多老舊,常常會有問題,所以總是屏息著不敢鬆懈,等到熟悉的主題曲旋律響起,才能安下一顆心來。
動畫比起漫畫更加生動,有動作、有聲音,哆啦A夢的聲音尤其俏皮,讓我更著迷於哆啦A夢的世界。每次我與哥哥都與母親一起去出租店,先將上次租的一大疊錄影帶歸還,再到地下室去挑新的一疊錄影帶回家。跟漫畫一樣,動畫也有許多重複的版本;但同樣的,我一點也不在意。
長大後,錄影帶式微,改成CD與DVD了。大學時,某次回台南時剛好經過以前的那間錄影帶出租店,不知何時已經變成一家賣酒的商店了。但即使錄影帶消失,哆啦A夢仍用許多其他的方式陪伴我長大,就像他陪伴大雄一樣。他雖然沒有給我神奇道具,但給了我無限的想像,填滿那時我的小腦袋瓜。
當從台南北上,開始在台北工作後,我買了一隻哆啦A夢玩偶擺在租賃的房間裡。矮矮胖胖的身體、圓圓大大的頭,張大著嘴開心地笑著。不知道是被他的笑容感染,還是因而想起了童年的無憂時光,看著看著心情便好了起來,許多惱人的煩惱,也好像沒那麼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