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車四年仍無法改善 鐵道局將扣丸紅七億多元工程款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桃園機場捷運通車四年多,在平均速率、行車時間及班距未達合約驗收標準,交通部鐵道局坦言,在無法改善下,將接受工程會建議,扣承包商「丸紅」新台幣七億多元工程款。
桃園機場捷運由鐵道局前身高速鐵路工程局主導興建,交由桃園捷運公司營運。通車四年多以來,鐵道局就與丸紅公司就各項目逐步驗收。
其中,有關平均速率、行車時間及班距,未達合約標準,根據合約規定,機捷行車時間,從台北車站到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的直達車,不得超過三十五分鐘,但目前實際營運,上行車為三十五分四十七秒、下行車是三十六分五十九秒。
在機捷直達車平均速率,合約規定是時速六十公里、普通車四十五公里,目前實際營運時速,直達車上行時速為五十八點三一公里、下行五十六點四六公里;普通車實際營運速率,上行三十八點九公里、下行三十九點五七公里。
至於營運班距,每六分鐘要有一列直達車及一列普通車,但機捷通車上路至今,都是每十五分鐘一班。
鐵道局表示,機捷機電標共二百五十億元,目前尚有十一億元因未完成驗收而未給付。由於丸紅未能改善機捷的平均速率、行車時間及班距問題,已設法請其他廠商協助改善,但四度發包都無人投標而流標;丸紅認為不可歸責於丸紅,所以由工程會調解爭議。
最後工程會建議,以扣工程款方式辦理減價驗收,減價金額為七億二千六百九十二萬六千四百九十六元。對此,鐵道局決定接受工程會建議,辦理減價驗收,惟若丸紅不服要訴訟,將尊重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