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針對校園性侵害相關事件進行長期調查,並於三十日提出調查報告,發現自民國九十五年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通報件數不斷升高,就防範兒少性侵提出「三級預防」建議,包括保護揭弊者身分與工作權、營造友善校園及安置機構環境,讓兒少勇於求助。
監委紀惠容、王美玉、張菊芳、葉大華為督促政府解決兒少人權保護工作問題,於民國一0九年八月至一一0年七月,啟動「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通案調查研究,以三級預防的概念及結構研究提出十大結論,希望政府有效推動兒少性侵害防治工作。
調查指出,一0九年性侵害案件通報件數計一萬零三百三十四件,被害人計九千二百一十二人,其中兒少被害人達五千九百七十九人,約占六成五。
自九十五年度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通報件數不斷升高,十八歲以下男童性侵被害人有增加趨勢,兒少於安置機構內,被通報遭到侵害的數據,也呈現逐年增加趨勢,顯示兒少安全仍存有相當風險,亟待改善。
監委並提出三級預防架構,包括初級預防,在問題不明顯、未發生時的預防措施;次級預防針對高危險被害族群的預警,降低事件發生的風險;三級預防則指事件已發生,將傷害降到最低的輔導處置措施。監委呼籲,應加強推動兒少性侵案件的三級預防機制,如保護揭弊者身分與工作權、營造友善校園及安置機構環境讓兒少勇於求助、檢視相關資源配置是否足夠,及檢討司法訴訟期間對兒少的協助,有效降低兒少性侵害犯罪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