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電動自行車肇事率有增加趨勢,讓管理問題備受各界關注。雖然中央欲打算修法管理,市議員黃香菽仍認為,現階段高雄市政府應該訂出管理規範,並加強宣導,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黃香菽指出,電動自行車是家庭主婦、年輕朋友、移工們最喜歡的交通工具,高雄市是勞工重鎮的城市,移工多相對使用電動自行車者也多。目前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將電動自行車改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而電動輔助自行車也將明訂其外觀應如同腳踏自行車。
黃香菽指出,電動自行車所產生的問題,包括使用者無年齡的限制,不必考照、不需要戴安全帽,沒有牌照的管理制度,所以違規也無法取締,前陣子看到一個影片,一名移工將電動自行車改裝,原本限速廿五公里,結果飆車時速一百公里,比機車還快。
除了改裝飆車外,黃議員提到違停也無法取締,因為沒有牌照,跟之前盛行的OBike一樣,隨便擺放造成環境影響,還有駕駛者缺乏道安的觀念等,衍生出許多問題。
不過立法院修法需要經過三讀,需要一段時間公權力才有依循,黃議員希望在立法還未通過之前,市府應該採取積極作為。如臺北市已經研議限制電動自行車騎乘範圍,規範使用者使用條件和(共享)業者設站地點等可行性,以減少電動自行車所帶來的交通衝擊。
黃議員也建議警方和監理單位透過廠商促進協會、勞安促進會、自行車經銷商等管道,向新住民、移工及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宣導「電動(輔助)自行車合格認證及行車安全」相關規定,以及自行車路權。另外也要加強對學生的宣導,禁止違規雙載、車速應依照規定等觀念,避免車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