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九日拍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原先在今年底落日,修正後施行期限延長至二0三一年底,重點包括延長十年施行期限,並將受託開發製造(CDMO)公司等納入租稅優惠,且新增機械設備投資抵減優惠。
因應先進醫療發展、促使台灣能在全球生技醫藥產業供應鏈中扮演關鍵地位,鼓勵生技與資通訊產業跨域發展,並朝研發與製造並重,草案將精準醫療、再生醫療、數位醫療,以及受託開發製造生技醫藥產品業者,均納入適用範圍。
草案將租稅優惠期間再延長十年至二0三一年底,並運用租稅優惠,引領資金投入,強化留才攬才,以培養新興科技護國群山;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請經濟部、衛福部、科技部,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經濟部會後發布新聞指出,草案修正要點包括因應全球發展新興應用科技,並結合台灣資通訊產業的先進技術及完整供應鏈優勢,提供新的疾病治療策略選項,將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等納入獎勵範圍,同時,納入CDMO公司為適用對象。
經濟部表示,生技醫藥產業具高風險、高投資且回收期長的產業特性,為鼓勵產業發展,草案規定,研究發展支出投抵,限研發製造的生技醫藥公司,抵減率為百分之二十五,每年最高抵減稅額百分之五十。
為推動生技醫藥產業朝向研發與製造並重,打造成國際生技醫藥訂單的生產基地,草案這次也新增生產製造的全新機械、設備或系統適用投資抵減。生產製造全新機械、設備或系統支出投抵,抵減率為當年度抵減百分之五,或可選擇分三年抵減百分之三,每年最高抵減稅額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