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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摸魚被撿舉 嗆相堵ㄟ丟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消防局三大隊承辦義消業務的吳姓辦事員,被同事檢舉上班時間上網追劇、看影片,大隊長調查後給予三次劣蹟懲處,吳員事後用台語嗆同辦公室人員「相堵ㄟ丟」,並放話:「查到一定要給他好看!」,令同事備覺威脅。
高雄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同事投訴指出,五十一歲吳姓辦事員上班真輕鬆,每天簡單處理一些公文後,就開始上網看影片,包括美食、新聞、政論節目,甚至追劇,有時還大辣辣躺在椅子上休憩,不然就是泡茶,每天花在這些事情上至少兩至三個鐘頭,讓其他忙於公事的同事看不下去。
甫接任的高雄市消防局第三大隊長黃楓森獲悉後主動約談吳員,他坦承在公務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黃楓森除嚴正勸誡其應約束自身行為之外,並給予三次劣績處分警惕。
詎料,吳員被約詢返回辦公室,對同一辦公室同事嗆聲;事經大隊長再度詢問,吳員表示因受約詢訓斥後,對於被檢舉一時氣憤,說出不好聽的氣話。事後向辦公室人員表示係自身情緒控管失當,會深刻檢討。
高雄市消防局強調會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內部管理,落實上班勤務,不可使用電腦從事非公務事務,以維護辦公紀律,且勿因個人言行失檢,影響機關形象。
據指出,吳姓辦事員在高雄縣市還未合併之前,是高雄縣警察局警員,後來轉任消防局,迄今約有二十年的時間,主要承辦三大隊義消常訓等業務,每月薪水約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