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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翁茂鍾襯衫 法官鄭小康遭彈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指出,鄭小康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時,近十年間無端、私下收受商人翁茂鍾所餽贈的襯衫十二件,審理翁男公司的訴訟案時,還與翁男飲宴,有損法官公正、中立、廉潔形象,有重大違失,十四日通過對鄭的彈劾案。

鄭小康因涉及收受翁茂鍾襯衫且未迴避審理翁茂鍾所涉案件,日前遭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全案由監察委員林國明、施錦芳負責調查,並於昨日提案彈劾。

監委調查指出,鄭小康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起至一0四年九月止,無端、私下多次收受商人翁茂鍾所餽贈的襯衫,期間曾審理兩件翁茂鍾所經營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訴訟案。

但鄭小康受理案件前,曾與翁茂鍾三次飲宴、四次收受襯衫,卻未迴避仍予審結,且於宣判後主動與翁男聯繫、說明,其後又持續收受翁男餽贈的襯衫,有明顯重大違失。

彈劾案文指出,鄭小康曾於九十四年六月、九十五年三月、九十七年農曆春節前後,三度與翁茂鍾等人飲宴餐會。鄭表示與翁男無深交,卻於餐會後提供住家地址,近十年間,於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前後,無端私下收受翁男餽贈襯衫,合計達十二件。

期間,鄭小康曾於九十七年擔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判長,審理兩件翁男公司行政訴訟案,判決雖未對翁男有利,但未迴避仍予審結,且於宣判後主動與翁男聯繫、說明,之後並持續收受襯衫,顯屬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