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晴文∕南投報導
正在施工的草屯鳥嘴潭人工湖工程工區,被挖出石綿有害廢棄物,雖然中區水資源局一再澄清所掘出的石綿篩下物流向合法,但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日前仍依環保署規定採樣檢驗,結果於十七日出爐,該石綿篩下物確定含有石綿成分,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環保局強調將重罰中水局四十八萬元罰鍰,並限期提出處置計畫書,送該局審查核准後,進行清除處理程序。
環保局表示,中水局處理該批石綿篩下物時,未事先依規定提出廢棄物處置計畫以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即依一般事業廢棄物逕自委託不具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資格業者,將石綿篩下物全數清運至彰化某土資場,因檢驗含有石綿成分,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中水局違反廢棄物清理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將依法重罰。
環保局指出,因中水局於今年五月底自行委託採樣的樣品,採樣方法不符合行政院環保署規定,致未檢驗出含石綿成分,並非中水局所稱經檢驗無石綿成分存在。經該局於八月二十七日再次採樣檢驗,結果為含有石綿成分,確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而目前石綿篩下物皆暫置彰化土資場,將限期請中水局提出處置計畫書,待審查核准後,始得清除處理。
環保局也呼籲中水局務必重視湖區工程有害廢棄物問題,並強烈建議中水局辦理全區有害廢棄物範圍、數量調查,確實妥善清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