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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共工程添活水 投標資格擬鬆綁

中央社∕台北廿一日電

公共工程流標率受關注,為替公共工程添活水,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表示,擬放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中的「五年業績年限」,讓更多業者參與投標。

吳澤成表示,標案設計時,發包預算沒有考量缺工及物價上漲,是公共工程流標主因,不過近三年多來,公共工程決標件數比率逐年提升。

除標案設計時考量不周全導致流標外,也發現部分公共工程投標業者過少,出現業者不斷等待流標,直到標案調整為其願意投標的價格才出手,有時恐形成發包單位被迫遷就業者的壟斷現象;這是「粥多僧少」。

為替公共工程添活水,吳澤成表示,擬放寬現行「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投標廠商必須在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工程的「五年業績年限」,讓投標者增加,提高順利發包機率;不過,放寬年限後,能增加多少業者投標、帶來多少實質效果,仍持續蒐集意見,並請相關部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