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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1週遭資遣 婚假飛了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接獲任職於電競設備「海盜船」的A女申訴,表示四月份即告知主管將在八月份結婚,結果在結婚前一週七月底時,公司以她所擔任售後服務助理有縮減人力需求,以及考量她工作量最少,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等為由將她資遣,「害她連婚假都沒了…」,提起婚姻歧視申訴。勞工局調查後,認為該公司涉婚姻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裁罰三十萬元。

勞工局調查指出,「海盜船電子公司」售後服務部門持續營運,仍有對外招募相近職缺,而A女工作量多寡是公司分派的結果,且該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一人資遣,顯不合理;該公司主張理由逐一被推翻,新北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該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與A女即將結婚有關,構成「婚姻歧視」。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就服法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雇主從招募、甄試開始,乃至薪資、考績、陞遷到退休、資遣等階段,都不可給予不利對待,違法雇主最高可處一百五十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