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彰化抽出二千多名備選

彰縣國民法官抽籤,包括地方法院、地檢署及律師公會和王惠美縣長等人一起到場見證。(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國民法官法將正式施行,彰化地方法院於昨(廿四)日假彰化縣政府模擬以抽籤方式抽出應選二三六三名。王惠美縣長表示,過去常有人稱「恐龍法官」不識人情世故,一一○年元旦實施的「國民法官」上路,讓民眾可以共同來參與。抽籤程序,有彰化地方法院院長陳毓秀、庭長黃齡玉、庭長廖健男、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佳裕、彰化縣律師公會秘書長劉鈞豪、民政處長賴致富等人共同見證。

彰化地方法院指出,國民法官法,一○九年八月十二日經總統公布,將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只要是年滿廿三歲,在彰化縣轄區內居住滿四個月以上的我國國民,都有機會擔任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的資格與義務。地方法院院長陳毓秀指出,現階段司法改革的目標最重要的就是讓人民參與審判,國民法官施行之前,首先要進行國民法官備選人抽選程序。

縣府民政處表示,這次抽選來源為彰化縣八十八年一月一日前出生,並於一一○年九月一日前遷入彰化縣之國民,彰化縣八月底的總人口數是一百二十五萬餘人,具備積極資格之人口數為九十九萬餘人,應抽選之備選國民法官為二三六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