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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囤房稅房客遭殃?財稅局:有配套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推出「囤房稅」,外界疑慮房東是否會將稅賦增加轉嫁至房租上。財稅局說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為健全房市,引導資金有效運用而非投機炒作,避免稅負轉嫁至房租,配合中央租屋政策,將透過房屋出租平台的出租房屋,排除非自住房屋數計算,房屋稅稅徵收率另訂為百分之二,解決轉嫁問題。
市政會議通過囤房稅修正,在台南市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持有五戶以下,每戶按百分之二點四課徵,六戶以上每戶按百分之三點六課徵。
草案一出,民眾疑慮房東是否會將稅金轉嫁至房租上?財稅局指出,為避免房東可能將增加的稅負轉嫁給房客,同時鼓勵囤房者釋出房屋至租賃市場,配合中央《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多屋族符合規定的租賃住宅於租賃期間,將房屋釋出至包租代管市場,其房屋排除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提高部分,也就是不計入非自住房屋戶數,適用單一稅率百分之二。
為避免課徵囤房稅,傷及無辜房客;財稅局表示,正審慎評估研擬配合租屋政策,給與多屋族排除條款配套措施,也獲得學者認同,應該可適度解決房屋稅轉嫁給租金問題。
政大財政系教授何怡澄指出,房價平抑問題要靠政府各部會多方政策多管齊下,除了修法並結合中央的房地所得稅及金融貸款管制等措施,帶動台南市不動產市場穩健發展,而非走向投機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