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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福里花園大廈違建及違規部分 建管處:依法查處並持續列管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北市府建管處廿八日表示,據媒體報導,北市松山區長春路福里花園大廈涉及違建及室內違規情事,建管處已於今年五月中派員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對該址一樓及頂樓共計四處屬新增違章建築,業已依法查報,目前已拆除一處,剩餘三處刻正依法執行中;此外,其餘違建部分係民國八十三年底以前的既存違建,依相關法規,先予拍照列管辦理。不過,建管處長劉美秀同時表示,為確保住戶安全及建築物使用用途,將再次全面檢視違建部分是否涉及影響公共安全。
建管處指出,福里花園大廈為十四層建築物,為集合住宅使用,前經一0九年十月廿七日進行府級公共安全聯合檢查,針對檢查不合格部分經現場張貼不合格公告通知改善,已於同年十月廿九日以違反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三項並依據同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裁處。
有關大樓公共區域將列入公共安全追蹤案件,建管處強調,應按時進行公共區域或範圍(如: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逃生出入口、昇降設備……等)申報,並將要求該大樓管理委員會提報公共安全檢查自主申報,嚴格管控。
另外,有關C棟電梯通達頂樓樓層遭私設電子密碼鎖一事,建管處已於今年五月三日至現場要求裝設者立即拆除改善。
建管處強調,針對這些缺失事項及一樓門禁若經不定時查察發現違法情事,當逕行違規裁處,決不寬待,以維使用者的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