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塭仔圳重劃第2區 申報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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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新莊中正路以北地區)進入工程全面展開階段,第二區(新莊中正路以南地區)也加緊腳步,三十日正式申報開工,並於新莊區中正路、中環路口設置臨時工務所,以進行相關工程整備。

地政局表示,由於第二區保留戶(重劃排除戶)較多,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自動搬遷期結束後,優先施作兩條二十米東西向計畫道路,兩條路皆連接至新莊區建國一路,絕大部分道路區域位於新莊瓊林里內,現階段地上物多為農林耕地,巷弄相當狹小,屆時完成後,可改善保留戶通行方式,將影響降到最低。

除此之外,地政局也將優先整理位於十七號越堤道旁的公園用地,並將交付予水利局作為塔寮坑三號抽水站預定用地,以利後續排水治理計劃運行。除了工程整備外,地政局長康秋桂也親自加入輔導搬遷行列,與在地住家會面,了解現階段搬遷狀況及問題,並希望居民能與新北市府一同努力完成重劃。

地政局表示,第二區總面積約一二0公頃,預計民國一一五年完工,目前尚在自動搬遷階段,民眾可騰空搬離點交,工程單位再協助免收費拆除,亦或民眾自行拆除完成後點交,工程單位也將於已點交空地興建正式工務所,以維持工程業務正常運行。

地政局另呼籲,第二區自動搬遷期限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請建物所有權人配合於期限內將建築物內物品騰空搬離、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並與地政局申請點交,逾期未騰空搬離者,原有自動搬遷獎勵金將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