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疑逼車 交大分隊長記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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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左鈞∕高雄報導

高雄市吳姓男子日前騎車右轉停等行人時,遭後方警車按喇叭跨雙黃線超車並急煞,吳男不滿投訴逼車。交通大隊調查後依跨雙黃線違反規定開罰一千兩百元,並將林姓分隊長記申誡。

吳男九月二十二日晚騎車行經楠梓區某處路口準備右轉時,因發現有行人正在過馬路,立刻停車等候。不料遭後方一輛也要右轉的高市交通警分隊橋頭拖吊分隊警車按喇叭,隨後警車更跨越雙黃線違規超車,甚至急煞,吳男氣得錄下行車紀錄器影片投訴遭逼車。

交通大隊六日說明,經查橋頭拖吊分隊林姓分隊長當天駕車準備返回分隊駐地,行經翠屏路右轉加仁路時,因加仁路幅較小才不慎跨越雙黃線超車。

針對吳男不滿警車違規超車後還踩煞車,疑似逼車行為,交通大隊督察組長張家銘說,是因林姓小隊長在超車後發現吳男長按喇叭,想說是否在請求協助或有事要反映,才輕踩煞車減速,並無逼車之意。

林員事後已深表悔悟。張家銘表示,對於林員違規行為,交通大隊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一千兩百元,並給予行政懲處申誡處分,之後也會加強教育訓練。

張家銘指出,一般需有「驟停」、「任意迫使他人停車」等行為,警方才會認定構成逼車行為,經檢視相關影片,認為林員應未構成「逼車」情況,因此暫不對此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