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長照機構員工托幼 最快年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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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提供長照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友善職業環境,衛福部預告,雇用超過100人的大型長照機構,將可提供員工托幼服務,也可和其他雇主辦理聯合托育,最快年底可公告上路。

依據衛福部近日預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得提供之服務」草案,明訂受雇者達100人以上的長照機構,可以提供員工子女幼教與照顧服務,並可與其他雇主簽訂契約,辦理聯合托育。

衛福部表示,基於國內長照服務發展,長照機構內部員工有托嬰、托幼等需求,其中托嬰屬社福體系,原本就可提供,但托幼屬於教育體系,因此本次特別訂定,讓法制上更明確。

衛福部表示,目前國內長照機構以中小型為主,但未來可提供員工幼托服務,希望長照機構業者營運到較大規模時就可提供幼托服務,提升員工照顧,也增加就業誘因,吸引更多人才加入長照服務。

依照法規作業程序,經過2個月預告期彙整各界意見,後續需要衛福部法規委員會討論,若一切順利最快今年底公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