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油脂霜降雪花肉品 111年7月起強制標示


中央社∕台北13日電

雪花、霜降牛肉是許多老饕最愛,有業者透過注射油脂方式做出雪花、霜降肉品,恐成食安漏洞。食藥署今天宣布,明年7月起注脂肉須標「注脂」、「僅供熟食」,違者最重罰400萬元。

食藥署民國105年實施「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明訂重組肉品須在外包裝標示「重組」或「組合」並加註「僅供熟食」警語;但用注射油脂方式製造出均勻油花的注脂肉品,卻不在規範範圍。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今天上午表示,注脂肉食品的外觀很容易令消費者誤解為油脂天然均勻分布的原形肉產品,而且注入的油脂可能是加工物或經過加工製程,若沒有煮熟可能有衛生安全疑慮。

為避免食安問題,食藥署今天預告將「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修正為「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首度納管注脂肉品,未來注脂肉品將比照重組肉規定,在包裝上強制標示「注脂」、「僅供熟食」。

李婉媜指出,注入的油脂可能是豬油、牛油或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都必須符合食品規範,在包裝上也須依《食安法》第22條標示添加物的成分。

不過,李婉媜說,若是散裝食品或餐廳內的注脂肉品,僅須在品名旁標示「注脂」、「僅供熟食」,民眾如果有飲食禁忌,例如不吃牛油、豬油,則須自行向餐廳或業者確認。

李婉媜指出,草案即日起預告60天,新標示規定預計明年7月1日起實施,屆時未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300萬元;標示不實者,處4萬~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