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假藉外資名義 違法在臺從事研發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出由石姓男子擔任代表人,在我國合法設立登記之港商台灣辦事處,接受陸資企業深圳某光電公司之資金挹注,在台元科技園區招募國人,替該公司從事印刷電路版、投影等產品研發設計業務活動,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立即指派營業秘密專責檢察官負責偵辦。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鄒茂瑜表示,經蒐集相當證據後,承辦檢察官十四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傳喚涉案人、證人共計七人到案,並扣押相關技術文件及測試機台等物。案經承辦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石男涉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具保新台幣十萬元。

新竹地檢署重申針對境外敵對勢力以各種手段滲透我國獲取核心技術之違法案件,將秉持一貫的立場從嚴偵辦,以確保國家科技競爭力與經濟命脈,也呼籲國人應有國家安全危機意識,切莫成為該等勢力利用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