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犯罪修法 2週後逐條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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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綜合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二十一日排審精障犯罪者刑事訴訟法相關法案,司法院與法務部表示,希望給予兩周時間做細部條文溝通;司委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黃世杰表示,欲速則不達,希望他們兩周內提出版本,兩周後再排審進行逐條審查。

這次修法涉及刑法、刑事訴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等法律的修正,範圍廣泛,黃世杰曾於兩周前排審,當時僅讓朝野立委與官員充分討論,司法院與法務部十九日也挑燈夜戰進行協商,達成框架性共識。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繼續審查,會議過程中,與會立委就監護處分期間能否延長,以及是否要採緊急監護期間累計不得逾五年,還是採暫時安置期間累計不得逾兩年等議題進行討論,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將相關議題帶回研議。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說,尊重司法院及法務部還需要時間細部規劃,而外界關注,是否能盡速研議建立精神鑑定專業人才庫,幫助檢察官或法官在專業認定上的即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