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二十二日發布新聞指出,部務會報通過警政類非公務機關的個資安全維護管理辦法,未來保全業、當舖業及槍砲彈業刀械業等業者,若發生重大個資外洩事故,應於知悉七十二小時內通報地方政府。
內政部表示,為避免個資外洩或遭竊,警政署現行以保全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當舖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及槍砲彈藥刀械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規範業者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針對所保有的個人資料檔案,採行妥善管理機制。
內政部指出,此次整合也補強個資外洩通報機制,增訂非公務機關於重大個資侵害事故時應通報的對象、時點、通報事項及後續行政檢查等事項;業者若發生重大個資外洩事故,應於知悉七十二小時內通報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