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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印簽署有機同等性協議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委會二十二日宣布,與印度商工部農業暨加工食品輸出發展局經過多次諮商及實地查證訪視後,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共識,開啟新南向政策有機農業經貿合作新里程碑。
有機產品貿易具有獨特性規範,當有機產品輸銷他國時,必須符合該國有機規範,才能於當地以有機名義販售,因此國與國間多透過簽署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協議,來促成有機產品貿易交流。
目前台灣已經與日本、澳洲、紐西蘭、美國及加拿大等五國完成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簽訂,農委會發布新聞宣布,也與印度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共識,並由台灣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大使葛葆萱與印度台北協會會長戴國瀾,完成交換簽署信函。
農委會表示,未來台灣與印度之間有機農產品貿易及農業合作將可在雙邊互認共識下密切交流,這也是台灣政府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的重要成果。
農委會也提到,雖因新冠疫情影響,台灣無法透過參與國際大型有機展售會向他國行銷台灣有機農產品,但仍積極以線上貿洽會方式,提供台灣有機農產品業者與國外通路商的產品展售及商務媒合活動平台,協助國產有機農產品外銷。
農委會強調,台灣印度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簽署,不僅建立雙方有機貿易夥伴關係,促進兩國間農業交流,穩固台印度外交關係,也可強化台灣與新南向夥伴國的合作關係,有助於台灣新南向政策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