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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噪音殺死鄰居 國民法官同樣判無期

模擬法庭審理殺人案,檢辯交互詰問攻防激烈,最後,國民法官判決被告無期徒刑。(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審理一件殺人案,經過法庭交互詰問激烈攻防,最後,素人法官對殺人被告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與真實案件判決結果相同。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於廿七日至廿九日舉辦第三場,由鄭彩鳳庭長擔任審判長,陳振謙法官任陪席、陳貽明法官任受命,再與六名國民法官及二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台南地檢署派出謝欣如、黃慶瑋、王宇承三名檢察官,律師公會派出陳寶華、王建強、王盛鐸律師,檢辯雙方陣容均極為堅強。

八名國民法官的職業包括餐飲業員工、網拍業人員、公司人資管理師、待業人員、模具設計師、民宿業員工、護理師及家庭主婦。

審理殺人案事實內容為,被告因鄰居長期製造噪音前往理論,憤而返家持鐵鎚前往重擊鄰居頭、臉部數十下,造成被害人頭、臉部廿七處鈍器重擊,送醫不治;被告認罪,但抗辯無殺人的直接故意。

法庭為釐清「被告是直接故意殺人,還是間接故意」,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潘至信法醫師擔任鑑定證人,使用投影片解說命案現場及解剖過程及鑑定結果。

國民法官平時鮮少看到這種血淋淋的現場,以及解剖後的人體器官,再看到被害人頭、臉部被重擊,每一下都深及至骨,可以真實直接感受被告下手之重,以及被害人被殺害時所受痛苦程度。

國民法官針對案情疑點,提出傷勢及行兇時間長短等諸多問題,並於直接訊問證人後,得出心證,於昨天下午以投票方式作出「無期徒刑」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