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 延下月底入監

中央社∕花蓮縣廿八日電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四年定讞,鈕承澤戶籍已遷至花蓮,日前以母親生病尚待安置為由聲請暫緩執行。花蓮地檢署今天指出,已同意改期到十一月卅日入監,同時啟動防逃機制。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今天表示,鈕姓受刑人已將戶籍遷到花蓮,並以其母親之病情為由,同時具狀聲請在花蓮入監服刑及改期執行。

林俊廷指出,花檢執行檢察官收受聲請狀後,兼顧人道考量及刑罰執行效能,已寄發傳票通知鈕姓受刑人必須於十一月卅日至花蓮地檢署報到後發監執行,並啟動相關機制,以確保執行。

鈕承澤於一0七年十一月間與被害人認識;同年十一月廿三日,被害人的女主管帶著被害人至鈕承澤住處參與聚會。當天晚間九時許,其餘賓客及女主管先行離去,僅剩被害人在場。鈕承澤被控不顧被害人反抗,性侵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