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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下街六店鋪遭占用 北市府:已提告審理中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地下街商場多個店鋪遭人占用一事,北市市場處表示,沈氏姊妹等人無權占用案,市場處已依契約並循司法程序處理,以維護市有財產權益。另本案占用人於一0九年底向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經監察院調查台北市市場處均依規定執行,並無違誤之處。

市場處表示,台北地下街商場相關店鋪是由市場處分別承租予中華商場原始安置戶所組成的「一六八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及「聚寶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並簽有契約、每三年續約。

對於地下街商場六四、七0B、一0二、一0四、一0五及一0七號店鋪被遭沈氏姊妹等人占用問題,市場處說,一0二號店鋪案,沈姓姐妹自一0六年未經地下街合作社與台北市市場處許可私自於地下街公共空間張貼廣告,進而違反地下街相關規定,經地下街合作社要求改善與開罰,但沈姓姐妹始終拒絕改善與支付罰款,一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由台北市場處終止契約收回該店鋪,但沈姓姐妹拒將該店鋪騰空返,且持續占用營業。

市場處於一0七年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強制執行與提出無權占用的民事訴訟,並於一0九年一月一日對該店鋪停止供電,但沈姓姐妹竟於店鋪擺放私人物品,使得店鋪無法順利收回,且遭作為倉庫使用至今。全案目前已進行民事訴訟審理中。

另六四、七0B、一0四、一0五及一0七號店鋪案,也因沈姓姐妹不斷拒依市場處轄管地下街管理要點的規定與店鋪所屬承租公司簽訂聯合(專櫃)經營契約書,經多次函催,但皆遭沈姓姐妹拒絕,致使店鋪所屬的兩公司違反契約。

自一一0年一月一日起前述店鋪均不再續約且函告期限內騰空返還,但沈姓姐妹仍占用店鋪拒絕返還,並持續營業。因前述店鋪皆已無承租任何人,且為避免不必要的成本產生及不再姑息沈姓姐妹的無權占用,市場處於一一0年一月二十九日對該店鋪施行停止供電。可是,沈姓姐妹卻用無以維生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緊急定暫時狀態的處分,台北地院判決裁定市場處恢復供電。

市場處強調,為維護台北市政府之權益及管理地下街的必要性與公平性,前述遭無權占用店鋪,皆已依法向台北院提出訴訟,且要求沈姓姐妹除返還店鋪外,還須支付無權佔用期間的不當得利、管理費及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