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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寓大廈 高市通過草案

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九日在市政會議中通過「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針對全市六百多棟六樓以上未辦理消防安全檢修大樓,給予專案補助,同時對於弱勢族群發放住宅警報器,希望明年六月前達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設置率,草案將再送議會審查。

市府表示,針對建築物消防安全申報專案補助對象,為六樓以上未辦理消防安全檢修建築物,經清查共有六百四十六棟,將委託消防器材商業同業公會、消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士公會、消防設備師士協會等四大消防專業公會辦理,每棟按實際消安申報費用補助,期限至明年九月底前申報為限。

草案有四大重點,包括一、公告輔導並補助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以前之六樓以上公寓大廈,於輔導補助計畫公告後一年內強制成立管理組織。

二、強制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以後六樓以上公寓大廈,於自治條例施行後一年內成立管理組織。

三、閒置未使用之複合式營業場所,明定納入消防檢修申報;設有阻礙檢查之設施設備者,賦予消防人員逕予排除阻礙並有強制執行檢查之公權力,強化消防安全管理。

四、未成立管理組織者,處以每一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一至五萬元罰鍰。未向區公所報備者,處主任管理委員等一至三萬元罰鍰。

至於補助建築物住宅警報器,發放對象為五層樓以下住宅、三大弱勢族群(低收、獨居、身障)等未設置戶總計約二十萬戶,將透過教育、社政、民政系統發放,期望在明年六月前住警器設置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