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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男大生遭毆昏迷 隊長、所長調職 分局長記過

台中市警察局長蔡蒼柏指出,台灣大道、河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第六分局偵查隊長、所長先調整職務靜候調查,第六分局長記過處分。(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逢甲大學宋姓男大生開車擦撞李姓男子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遭對方毆打昏迷。警方第一時間未將李嫌等人逮捕,檢方十一日主動分他字案偵辦;另,檢方聲押被告張嫌、陳嫌、李嫌三人,台中地院裁准羈押禁見。台中市警察局則先行將偵查隊長、所長調整職務靜候調查,第六分局長記過處分。

此車禍案件造成重大傷害案,警方以傷害罪嫌偵辦,且未以現行犯逮捕李男等三人,引發外界議論。台中地檢署表示,民眾質疑未依現行犯逮捕犯嫌,檢方主動分他字案偵辦調查。

台中地院則以被告張嫌、陳嫌、李嫌等三人供述不一,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被告三人最近均有暴力方式處理糾紛之前案,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認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之程序,且有羈押之必要,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及禁見接見通信,為有理由,裁定被告張嫌、陳嫌、李嫌等三人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中市警察局長蔡蒼柏指出,台灣大道、河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第六分局偵查隊長、所長先調整職務靜候調查,第六分局長記過處分。(記者徐義雄攝)

台中副市長陳子敬表示,已指示警察局朝組織犯罪方向偵辦、調閱相關影像了解。外界關心警員對於「現行犯」的執法定義問題,由檢察官進一步認定;陳子敬強調,對於加害者的惡行不法,市府一定會嚴查重辦。

台中市警察局長蔡蒼柏十一日召開說明會,對於因細故(車輛擦撞…)動輒暴力相向,甚或聚眾鬥毆暴力滋事行為,嚴辦重罰,究辦幕後。

市警局第六分局受理案件過程未妥適處理,未適時將案件偵處進度說明清楚,確有疏失,對男大生家屬深表歉意,並加強員警教育,防杜類似情事發生。第六分局處理案件衍生疏失,違反受(處)理紀律,已由督察系統深入調查,追究相關人員疏失責任。偵查隊長、所長先調整職務靜候調查,第六分局長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