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居檢違規 擅離1小時擬罰10萬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中央春節檢疫方案有條件開放居家檢疫,並擬加重處分,指揮中心十三日指出,為避免民眾違規釀防疫破口,將從違規時間或裁罰金額兩方向調整,待確定後將公告。

因應春節返台人潮,指揮中心推出「10+4」與「7+7」春節檢疫方案,前者為前十天住防疫旅館或自費集中檢疫所,後四天改為加強版居家檢疫;若完整接種二劑疫苗滿十四天,可選擇後者,前七天住防疫旅館或自費集中檢疫所,後七天改為加強版居家檢疫。

衛福部部長、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日上午出席二0二一台灣醫學週活動前表示,違反居家檢疫相關規定,將開罰新台幣十萬至一百萬元,且會把裁罰級距細分、縮短級距,且每個級距會加強處分,罰更多的錢。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受檢疫者發生擅離住家或是指定地點,擅離二小時內罰最低金額十萬元,二至六小時內罰二十萬元,六至二十四小時內罰三十萬元,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時內罰六十萬元,七十二小時以上則罰最高金額一百萬元。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若原本在居家檢疫期間擅自外出不到二小時,依最低額度開罰新台幣十萬元,未來可能擅離一小時就罰十萬;另外,也有可能將最低開罰額度調高,但維持二小時內開罰最低額度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