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不實 旺旺上島2果汁挨罰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食藥署15日公布包裝果蔬汁專案及現場調製冰品稽查抽驗專案結果,旺旺旗下的水蜜桃綜合果汁、上島食品的夏威夷果汁均因標示不實,雙雙挨罰12萬元;台中雪之橋冰店的牛奶冰磚、台東縣阿桑剉冰粉圓,都因檢驗不合格遭裁罰。

食藥署今年5月到8月針對全台42家包裝果蔬汁製造業者進行專案稽查,稽查項目包括食品業者登錄資訊、食品來源合法性、食品添加物使用及管理情形、產品標示是否符合規定等。

抽檢共發現2家業者違規,其中宜蘭縣的宜蘭食品公司廣興廠生產的旺旺水蜜桃綜合果汁因使用的桃子品種與標示不符,已要求全面回收改正,並開罰新台幣12萬元;另新北市上島食品公司未落實食品追溯追蹤,其生產的夏威夷果汁也沒有完整標示果汁成分,遭地方衛生局依法開罰12萬元。

另外,食藥署與各地方衛生局合作執行「110年現場調製冰品稽查抽驗專案」,總計稽查99家冰品業者,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保存來源資料,並抽驗220件冰品及相關原料檢驗衛生標準及食品添加物,合格率為98.2%。不合格的冰品共有:高雄市大碗公冰甜品中,來自鳳山店的冰塊牛奶;台南市家鄉豆花庄 GHP不合格;雲林縣海村冰果店 (大碗公斗六店) 牛奶 (冰磚)不合格;台中市雪之橋冰店 (Show喫冰小棧)牛奶 (冰磚)不合格;東縣阿桑剉冰的粉圓不合格。

針對冰品業者GHP經衛生局限期改正仍複查不合格,已由地方衛生局依法裁處。另3件冰品原料檢驗衛生標準與規定不符;1件配料檢驗食品添加物與規定不符,均由地方衛生局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