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奉天宮前砍人 檢求重判3嫌

649
三男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追砍洪姓男子。(記者湯朝村翻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新港鄉奉天宮日前發生張姓被告等三人,在光天化日下,因細故持開山刀及斧頭等兇器砍殺洪姓被害人,造成洪姓被害人重傷,所幸急救後搶回一命,嘉義地檢署十九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三人在公開場所持刀砍殺被害人,顯然目無法紀,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請法院從重量刑。

日前十九歲陳姓男及及兩名張姓男子與三十二歲洪姓男子素不相識,受人指使租賃小客車尾隨洪男南下,埋伏在新港奉天宮前登雲路與中山路口,見洪男下車後朝洪男噴灑辣椒水,並持開山刀砍其背部,洪男逃跑後另兩人則又持開山刀追趕,使洪男受傷嚴重倒臥在地,三人隨即逃離現場。

民雄分局警方循線追查在嘉義縣布袋鎮中正路逮捕陳嫌,並在租賃小客車內扣得作案工具開山刀三把、斧頭一把、辣椒水一罐、折疊刀三把及手機三支等,同日拘捕兩名張嫌到案。

地檢署指出,對聚眾施暴零容忍,符合羈押要件即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