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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趙昆原遭酸黑道 法院判無罪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民進黨籍市議員邱莉莉因與無黨籍議員趙昆原糾紛,於臉書上舖文自稱被恐嚇,暗指趙是「黑道」,趙不滿遭辱,截圖提告。台南地院法官認並無積極證據證明邱故意罵人是黑道,文章內容有事實依據,判處邱無罪。對此趙昆原直呼司法不公,而邱莉莉回應表示文章內容是認為該議員行為像黑道,無意侮辱。

一0七年間,南市議員於服務處替自己的舅舅調解道路通行糾紛,而對方態度強硬,雙方溝通間更脫口而出是綽號「烏雞」的無黨籍議員趙昆原要他們來找邱莉莉調解,邱聽聞當即反嗆「烏雞是什麼俗辣痞」,趙昆原得知後致電邱莉莉,雙方因此結怨。

同年南市議會臨時會召開期間,邱莉莉曾找趙昆原,惟趙不接受,邱莉莉也於當庭指出,當時趙未接受道歉更罵其三字經。同年市長選舉時,邱代表出席會議,趙昆原上台問「聽說今天代表市長候選人來的人是未來議長候選人,我現在就要來問議長候選人房屋稅是怎麼解釋?」等語。

邱認對方說話很大聲、受到羞辱,故事後於臉書貼文稱曾遭恐嚇,寫下「我被恐嚇過,雞是黑道」、「投給雞=投給黑幫」等內容,暗指趙為黑道,呼籲民眾不要支持等,隨後遭趙截圖提告。

邱莉莉及其辯護人表示,邱莉莉的言論屬於釋字五0九的範圍,是將其親身感受的事實,做出意見陳述,沒有要妨害他人名譽的意思。而根據大法官五0九號解釋,憲法保障人民言論的自由,如是基於事實的意見表達,且其目的並非為人身攻擊、故意羞辱,即便意見會讓當事人不悅,但此類言論也應該受到憲法保障,不應該以侮辱罪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