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市警四分局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有一輛休旅車違停在安平區老街中央,乍看以為停等紅燈,但駕駛竟已熄火帶女友到小吃店享用牛肉湯,令人傻眼。警方獲報趕到現場,違停休旅車已離去,但會根據民眾檢舉內容依法開單告發。
四分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四、在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若有併排停車情事,將處汽車駕駛人二千四百元罰鍰。
安平老街路幅較狹小,違停車道將影響車流順行,不僅吃上罰單,亦會對其他用路人造成諸多不便,甚至引發交通事故,得不償失。安平區有許多停車場可供民眾選擇,包括安億停車場、樹屋停車場、鹽神白沙灘停車場或夕遊出張所停車場,民眾可先將車輛停妥再步行或騎乘「T-BIKE」,體會古色古香的安平老街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