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東石鄉塭港村塭港海巡安檢所旁堤防發生傷害案,一人受傷,案由朴子警分局依照違反刑法傷害罪、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據指出,陳姓東石鄉民二十一日晚九時六分,酒後開車到漁港巡視漁船,因不小心輾壓到曾姓釣客的釣具,二人起口角,陳男竟從車中拿出BB槍,先持空槍射擊,再以槍柄敲打曾男頭部。推擠過程中陳男曾落海,他上岸後返車,從後座拿出長柄刀,劃傷曾男手指,遭警方當場逮捕。
消防局表示,二十一日晚九時六分接獲通報,於東石鄉塭港村樺榮餐廳附近堤防民眾受傷案件,本局立即派遣朴子分隊前往處理,抵達現場後回報為一男性患者年約四十歲,手部三公分撕裂傷及頭部腫脹,送長庚醫院急救。
朴子警分局表示,在二十一日晚間獲報,曾男原先在東石鄉塭港村塭港海巡安檢所旁海堤釣魚,卻因使用的釣具遭陳男的小客車不慎輾壓,二人因此發生口角,並發生肢體衝突,最終因此受傷。
警方也立刻派快打部隊到場,曾男事後送醫包紮無大礙,警方逮捕陳男後,也查扣該把BB槍,依照違反刑法傷害罪、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