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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有犯罪紀錄攜球棒才註記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徐國勇二十三日表示,「球棒是用來打球的,不是用來打人的,針對有犯罪紀錄者,若車內查獲危險物品才會建檔註記;另針對超商店員遭遇不幸,徐國勇也表示,超商店員的防衛器具,立即可用的是辣椒噴霧,業者若要使用是樂觀其成。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傍晚召開治安會報。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球棒是用來打球的,不是用來打人的」,刑法第一五0條對於聚眾鬥毆有攜帶凶器、危險物品,有加重處罰,球棒變成打人的工具就是危險物品。警察臨檢時,對於有幫派、博弈、電信詐欺、地下錢莊背景的人,「都涉及相當暴利,有暴利就會使用暴力」。

徐國勇說,有這些背景、前科者,臨檢時如果帶這些危險物品,雖當下沒有犯罪行為,但要予以註記;一般民眾要打球、帶球棒都沒問題。他強調不會因為帶球棒就被註記,沒有這回事」。

徐國勇表示,對超商店員遭遇不幸,警政署會檢討、加強維護安全,他要求增加見警率,例如配合超商的保全業者等,檢討巡邏路線,在不增加員警負擔下,增加見警率。對超商安全維護,會跟經濟部、超商業者研議,讓夜間值班店員更加安全。

徐國勇說,至於防衛器具的問題,立即可處理的就是辣椒噴霧、辣椒水,容易且操作方便,業者要馬上使用、準備,是樂觀其成,其他例如電擊槍涉及警械、器械問題,是警械條例所規定的,涉及社會治安要經過相當討論,會再跟超商業者討論。

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掃黑絕不可能鬆手、也不可能中斷,政府非常重視掃黑,這也是警政署的重點工作;對暴力絕對零容忍,只要發生街頭暴力,快打部隊立即趕到現場、逮補現行犯移送法辦,這些施暴者如果離開現場,也會請警方拘提到案、嚴懲到底。

陳家欽表示,如果是幫派間的仇恨、利益衝突,會調查犯罪動機,對於不法利益來源會追查到底、截斷犯罪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