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近年來航空業三度發生無預警罷工,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在要求預告期未果前,交通部昨日發布實施新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求業者須在勞方投票、取得罷工權及開始罷工三階段揭露資訊,違者最高罰新台幣三百萬元。
為使旅客了解民用航空運輸業發生勞資爭議進程及所提供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交通部表示,新修正的航空業勞方罷工規定,明訂民航業者應就勞方舉行罷工投票、取得罷工權及開始罷工等三個勞資爭議進程發生時,在公司網站或以其他適當管道揭露相關資訊。
根據新規定,勞方舉行罷工投票、取得罷工權、開始罷工時,航空業者應揭露相關日期,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尤其是罷工時,因應航班異動而受影響的已訂位旅客安排與協助事項等等。
民航局表示,航空業者若未依罷工三階段揭露相關資訊,會先要求改善,若仍未改善,可依民航法開罰六十萬元至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