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鳳凰展翅雲新聞 中天抗罰勝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天電視新聞台前年播出「鳳凰展翅雲朵」的新聞,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怪力亂神,依法裁罰四十萬元,中天不服提訟抗罰。一審認定該內容有害投票可靠性,影響公共利益,判決中天敗訴,更一審逆轉改判中天勝訴,抗罰成功。全案仍可上訴。

民國一0八年二月十八日中午,中天新聞製播「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的新聞,晚間六時再以「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為標題製播新聞。

NCC認為,相關新聞的內容未經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的說法結合,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四十萬元。中天不服,提訟抗罰。

中天主張,當時是參選立委缺額補選的謝龍介,邀請侯友宜、盧秀燕、韓國瑜到台南遠東科技大學體育館站台,剛好網友在高雄天空拍到「鳳凰雲」,才會製播相關新聞。且記者已說明該照片取自於網路,分別採訪民俗學者意見,與氣象專家說明雲象的成因,新聞也註明「民俗信仰請勿盡信」等標語,已盡查證義務。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中天以真實性有疑慮的照片,在競選時以民俗觀測天相與特定政治人物連結,有害投票可靠性,影響公共利益,判中天敗訴。

北院更一審表示,NCC裁罰前將該新聞送外部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十六名委員有九人建議「發函改進」,三人建議「不予處理」,四人認為違法,最後決議「發函改進」,建議業者改善。

但NCC審議時,未就諮詢會議建議處理的方式討論,也未附上任何理由,就認定中天違法、裁罰四十萬,也未說明不採多數委員意見的理由,恣意且違法,改判中天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