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購地弊案康和證券大股東一千萬交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上櫃公司康和證券公司的大股東鄭國華、董事長鄭大宇父子,十五年前涉嫌利用人頭,向關係企業華和資產購買土地,涉嫌隱匿關係人交易、侵占售地款,檢調約談鄭姓父子到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三日上午諭令父子各以一千萬、二百萬元交保。

同案被約談的康和期貨董事長康景泰二百萬元交保,華和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曾宏昌一百五十萬元交保,鄭國華的秘書鍾珮君、司機林清連,及華和資產管理公司財務經理陳宥汝三人均請回。

調查局日前接獲檢舉,指民國九十年五月間鄭國華因其經營的康和建設連續跳票,多筆土地遭債權銀行拍賣,九十二年透過康和證券百分之百持股的康聯資產管理公司,轉投資康證資產公司(現改名為華和資產)。

鄭國華後來利用六名親友及員工充當人頭,向法院低價標回康和建設當初遭債權銀行拍賣、位台北市萬芳社區附近的土地。

之後華和公司再出售萬芳社區的土地給建商,得款約二十四億多元。但財報公布後,公司竟虧損達一點三億元,因而向檢調檢舉。

檢察官二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依違反證交法的財報不實、特別背信等罪嫌,兵分十四路搜索鄭姓父子的相關處所,並約鄭姓父子及員工等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