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沖降稅延長3年 朝野達共識

稅率維持千分之一.五 實施至一一三年十二月底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當沖證交稅稅率減半優惠年底到期,立法院朝野黨團十四日協商證交稅條例修正草案達成共識,照行政院版本,將優惠延長三年,實施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稅率維持千分之一點五,預計十七日院會拚完成三讀。

為刺激台股成交量,政府自一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起實施當沖降稅,將當沖證交稅稅率由千分之三降至一點五,原訂實施一年,期滿後再延長三年八個月至今年底。行政院會八月十九日通過財政部所提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第三條修正草案,將優惠延長三年,實施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稅率維持千分之一點五,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十月十三日初審證交稅條例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當沖降稅優惠延長年限及是否常態化實施意見膠著,最終決議保留交付黨團協商;十二月六日黨團協商,民進黨團同意行政院版本,但其他黨團未獲共識,決議提請立法院進行協商。

立法院十四日朝野進行黨團協商,研商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包括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及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在內等各黨團協商代表與會,財政部長蘇建榮、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也列席。朝野黨團協商最後達成共識,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黃天牧指出,當沖違約的比例非常低,今年到十月底止,當沖違約人數僅七百五十七人,占市場交易人數五百三十一萬人的百分之零點零一四。另外,今年上半年看到有些個股當沖到五成以上,證交所也從今年八月和十月分別採取一些管理、警示措施,所以當沖降稅制度是取其利而避其害,金管會考量各因素之後認為這制度是可以延長,對於整個資本市場具有公共利益,所以金管會尊重行政院最後的決定,以三年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