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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居留台灣取得工作證明簡化手續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永久居留外國人申辦個人工作許可,多元、快速又方便。為協助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勞動部提供多元申辦管道,符合資格的外國人除可選擇臨櫃或郵寄方式申辦個人工作許可外,亦可以透過網路線上申辦方式提出申請,即可迅速取得工作許可,在我國合法工作,快速又方便。
勞動部表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個人工作許可,毋須經由雇主提出申請,即可合法在我國從事工作。外國人可依個人需求選擇申請方式,有即時取得工作許可的需求者,可以備妥申請文件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39號10樓)現場申辦,如資格符合且文件齊備,1小時內即可現場取得個人工作許可;另外,外國人也可採郵寄方式送件申請,或透過「移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採線上送件方式提出申請。另外特別提醒,欲使用線上送件申辦者,另須備妥「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透過讀卡機確認身分,才可線上送件申請。
勞動部說明,符合資格的外國人申請個人工作許可,須備妥下列文件:(1)申請書(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下載)(2)護照影本(3)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4)繳納審查費新臺幣100元收據正本,即可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外國人在我國從事工作,應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持有勞動部核發之個人工作許可者,如有相關資料異動,可填寫申請書並檢附應備文件,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申請更新工作許可。如有其他申辦個人工作許可相關問題,可電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