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承認台灣疫苗接種證明

5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我國正式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歐盟21日宣布,承認台灣核發的「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書」與歐盟核發的「歐盟數位COVID證明」具同等效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數位證明將優先提供做為民眾出國使用;至於國內是否開放使用?待另行發布。

歐盟建立數位新冠證明世界性標準,已有55國加入,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28個非會員國,為目前國際最主流運作系統。歐盟已核發逾6億張「數位COVID證明(EU DCC)」;執委會也發布新聞稿,指 EU DCC)為歐盟對抗COVID-19疫情之關鍵要素。

美國已宣布接受民眾持歐盟數位COVID證明入境之查驗,歐盟亦已宣布與國際民航組織發展數位新冠證明互通,目前民眾持台灣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國際旅行,可於前述各國及航空公司使用,通行時可享快速驗證之便利。

指揮中心表示,申請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需經過嚴謹的測試程序,過程中需相互驗證所有已加入歐盟之國家的QR code,並進行憑證交換。亞洲地區目前僅新加坡及我國加入。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現階段台灣僅確定可與歐盟執行數位認證;至於外界關注歐盟承認的疫苗廠牌為何?仍視歐盟各國認定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