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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稻米產業輔導措施新上路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為因應氣候變遷,維護糧食安全,提高稻米產業競爭力,加速調整稻米產業結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明年起推動新中程之「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同步實施政策性水稻收入保險、基期年農地稻作四選三及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等稻米產業輔導措施。
申報種稻轉契作新作法,農友耕作更彈性為,農糧署北區分署指出,為提供農友更便利及客製化的選擇,明年起申報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措施,不再限制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申報,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等措施耕作期間也開放由農民自行決定,但耕作期間須連續4個月以上。農友可於111年全國統一申報期間(一月三日至二月十一日)至任一鄉鎮區公所(農會)完成申報。
農糧署北區分署說明,農友自行規劃作物種植期間,同一田區全年以申報2次耕作措施為上限,持有多筆不同鄉鎮區之土地應集中在同一公所(農會)辦理。基期年農地稻作四選三措施自明年第二期作起,每期作滾動檢核前三個期作的耕作措施項目,至少需有1次辦理轉(契)作、自行復耕水稻以外的作物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當期作(第四個期作)才可以申報繳交公糧、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或投保加強型水稻收入保險等,但若申報時已取得有機、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水稻驗證的農地,則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