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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餓死2歲兒 女子判刑8年

與同居男友將兒關在廁所 玩3天回家才驚覺兒已失去生命徵象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林姓女子與胞兄、蕭姓同居男友,被控將林女的二歲兒子關在廁所、活活餓死。台北地院審理後,二十八日依妨害幼童發育、遺棄致死等罪,將林女判刑八年、林男三年、蕭男二年。全案可上訴。

林女(二十二歲)在酒店上班,與男客生下兒子,交由嘉義老家的母親照顧。民國一0七年八月,林男將男嬰帶回台北給林女撫養,並與林女、蕭男同住一個多月。

三人共住時,疑不堪男童哭鬧將其關進廁所,男童因太餓,爬出廁所翻找垃圾桶內食物時,竟遭林女、林男打罵制止。同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林女與蕭男離家玩樂三天才回家,才驚覺男嬰失去生命徵象。但她未立即向警消求救,還逃離租屋處躲避,直到當晚才在酒店經紀人勸說下報案。

林女向法官供稱,兒子平時由胞兄照顧,所以會拿錢給胞兄買東西給兒子吃。林男表示,早在男童死亡前一個多月即搬出該處,否認涉案。至於蕭男說,不是一直住在林女租屋處,男童被關廁所、有無吃飯與他無關。

法院審理後,依遺棄致死等罪將林女判刑八年,依幫助犯將林男、蕭男各判兩人三年、二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