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宣布換股併台灣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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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灣大哥大三十日宣布將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台灣之星。台灣大表示,董事會通過吸收合併台灣之星,台灣大將成為存續公司。此案必須先獲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公平會同意後,決定換股時間。

台灣大哥大董事會昨日通過吸收合併台灣之星案,台灣大哥大將以發行新股方式與台灣之星合併,合併後台灣大哥大為存續公司。本合併案預計取得公平會及NCC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

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俞若奚表示,合併案為每股台灣之星普通股換發台灣大哥大零點零四五零八股普通股進行合併,台灣大預計增資發行二點八二億股普通股。希望合併案儘快獲得NCC、公平會等主管機關核准,發揮營運綜效,以期為雙方用戶、員工、股東爭取最大權益。

目前台灣大握有五G主要頻段三點五GHz的六十MB頻寬,台灣之星有四十MB。台灣大指出,在整併後,台灣大將擁有一百MHz 的業界最大頻寬,有九百八十萬用戶,估計涵蓋九成人口、 九成五訊務涵蓋,將可充分互補,具備低頻穿透、中頻容量、高頻急速的服五G服務,形成經濟規模。

俞若奚說,雙方可進一步將整體基礎建設投資效益、用戶體驗大幅提升,並減少一套三G網路及數千站重疊四G基地台站點,年節省用電量一億度以上,提升公司營運效率,為台灣節電、減碳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