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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公費留學名單出爐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積極培育我國產學界所需、具國際視野的高階專業人才,教育部辦理公費留學考試,書面成績單三十日寄出,教育部於三十一日網站公告一一0年公費留學考試錄取名單,總計錄取一百四十一名,教育部提醒錄取生,必須在一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到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到教育部完成簽訂行政契約,國外優秀大學校院無條件入學許可,至遲應於一百十三年九月三十日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留學。
教育部表示,今年度合格報名人數共三百五十二人,總計錄取一百四十一名,其中「一般公費留學」錄取一0九名、「勵學優秀公費留學」錄取四名、「原住民公費留學」錄取十名、「身心障礙公費留學」錄取八名及「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錄取十名。
教育部提醒考生,若對成績有疑義,在一一一年一月十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寫「面試成績複查申請書暨查復表」,並檢附原成績單影本、貼足掛號回函郵資,以通信方式向教育部行政協助單位「台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提出複查成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