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海關為提供多元退款管道,新增應退還稅款或保證金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的服務,但基隆關指出,新措施推出至今,僅有三百七十家廠商申請改採直撥方式退款,顯示仍有許多進出口貿易業者不了解這項新措施,基隆關提醒大家多加利用。
基隆關說,納稅義務人如有重複、溢繳稅款情形,海關以往是以支票方式退還,因此持票人須往返金融機構兌領,另如支票不慎遺失,則需辦理掛失止付及法院公示催告等繁瑣手續。
至於原先向海關提供的稅款保證金超過應繳稅款部分,實務上雖然可以透過電匯方式退還,但因為是由銀行劃撥匯款,故須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手續費新台幣二十五元,如改採直撥方式退還稅款或保證金,一則可減少廠商須赴金融機構臨櫃兌領支票的舟車勞頓,再則可避免產生支票可能遺失的風險;至於保證金的退還方面,領受人也可以免除電匯手續費的支出。
不過,根據基隆關的統計,這一項新措施推出至今,只有三百七十家廠商申請改採直撥方式退款,以全台二十六萬多家登記的業者,其中經常向基隆關申請通關者,至少也有上萬家,已申辦改採直撥方式退款業者的比率顯然偏低,基隆關提醒業者多加利用。
基隆關說,進口人只須填寫一次申請書,後續案件即可沿用,如欲申請採用直撥方式退還保證金或稅款,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customs.gov.tw,路徑: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業務/電匯直撥退還押(稅)款申請書);或向進口地海關索取電匯直撥退還押(稅)款申請書,填妥申請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號、戶名、存款人統一編號、公司負責人姓名、地址及電話等資料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並附存摺封面影本,送交進口地海關辦理。